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诅咒的纸条

作者:张震冥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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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星期后,一切水落石出,警方做了案情通报,我也终于得知了所有真相。

  杀害陈梦的真正凶手,竟然是陈梦小区的一名保安!

  保安名叫赵斌。

  原本,警察并没有往保安身上怀疑过,因为按法医推测的死亡时间来看,当天值班的每个保安当时都正各司其职,监控都有拍到他们的身影,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而且之后他们又从保安嘴里以及监控那里都确定了我在那个时间段去过陈梦家,应该是最后一个见到陈梦的人。

  之后更是在陈梦家里发现了我的指纹,现场找到的凶器上也有我的指纹。

  于是我理所当然的就成了第一嫌疑人。

  原本从调查得知的我和陈梦的关系来看,警察以为这就是一桩简单的爱而不得愤而杀人的刑事案件,但后来从我的证词来看,却似乎并不是这样。

  首先,他们查了当天小区电梯的监控,发现我和陈梦出了电梯后没五分钟就又进来了,而且衣服没换保持原样,之后我回公司、去见客户等都有监控拍到。

  而陈梦是被匕首多刀刺死,还有两刀是刺在了颈动脉,出血量巨大,现场布满了喷射状血迹,有些血迹是挣扎留下来的。尸体倒在了进门的餐桌旁,餐桌上的一些杯子花瓶什么的也有摔落在地,说明死者生前有挣扎。

  算时间我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杀人清理等一系列动作,保持身上完全干净地离开现场。

  还有那把遗留现场的凶器,虽然在上面检测到了我的指纹,但单凭一把凶器,没有其它证据佐证,案子就没办法走下一步程序。

  而且我这边也一直否认,拿不到有效的口供,且案件还有许多的疑点还没解开,警方就依旧继续进行全面调查。没想到,最后连那把凶器上的指纹,也被发现了疑点。

  原来那把凶器匕首上的指纹只有模糊的一点点,而且只有拇指和食指两个指尖的指纹。而若是拿匕首杀人,必然是要五指紧握用力的。要是凶手做了措施,那应该一点指纹不留,而要是没做,不应该只有这两个手指的一部分指纹。

  再结合我的证词来看:当天陈梦端给我的茶是刚泡上的,很烫,我为了不失礼貌,就只用右手的拇指和食指捏着杯子的上沿端起来示意了一下。

  他们在陈梦客厅茶几上我喝过的那只杯子上,也的确只检测到了我那两根手指的指纹,跟匕首上的一致。而在那个杯子和匕首上,都能触摸到一点黏黏的、类似胶的物质。

  负责案件侦破的罗警官于是根据丰富的破案经验合理怀疑,应该是凶手用胶带一类的东西,从杯子上将我的指纹粘到匕首上的。

  单一的凶器不能做为绝对证据,查不到其余的证据,就不能走下一步程序,于是他们便把我依旧列为嫌疑人给暂时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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