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我在小区发了一则寻母启事。
“李红梅,45 岁,有四条腿……”
消息一发,差点儿让人笑掉大牙。
可一张照片的出现,让他们彻底地闭嘴。
1.
我妈叫李红梅,她已经失踪三天了。
我找她,并不是担心她的安全,而是担心其他人的安全。
因为,李红梅已经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人了。
她有四条腿,两只脚。
只看上半身,她美丽无瑕。
一看下半身,人畜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