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寿
作者:文坏坏 发布时间:2022-04-21 浏览数:03.
所以,当晓晓第一次见到曾寿的时候,坦白地说,她当时的心里头是充满了敌意和回避的。
是的,他也有着一张英俊秀气的脸蛋,但那却是一种亚健康的英俊,白森中掺杂着猩红,就如同《暮光之城》里吸血鬼家族的成员爱德华。
而且中国的汉字千千万万,你为何又偏要取这么一个“寿”字呢?
尽管心里一百个不愿意,一千个挣扎,再外加一万个纠结,但最终还是地挡不住曾寿的温柔攻势,在他情书,鲜花,脆米蛋糕和甜言蜜语的凌厉攻势下,晓晓终究还是败下阵来,高高地悬挂起了自己爱情世界里的第一面白旗。
晓晓本该不用那么快答应他的,因为曾寿虽然是个帅气逼人的家伙,可却也跟自己一样,内心深处有着太多的忧悒和灰暗,仿佛一辈子没有晒过太阳似的,DNA里都冒着哀怨的气泡。
但或许是幼年丧父后,自己寂寞的心灵太需要一位异性的关怀与呵护了吧!
再或者是同病相怜吧,因为晓晓向来就缺乏和外向活泼的人交往的经验,倒不如两个闷葫芦窝成一团。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曾寿也是左眼单眼皮,右眼双眼皮——这和晓晓的爸爸是一模一样的!
实在是是太巧合了!这又让晓晓感觉到,自己和曾寿之间的相遇,源自于一场前世的必然与天意。
直到发现曾寿父母的职业后,晓晓的心里才又开始怀疑自己预先的感应和判断——
因为曾寿的父母在供电局工作!
自己的爸爸就是死于漏电事故!
难道这这就是所谓的巧合和命中注定?晓晓心存疑虑地质问自己。
由于曾寿的父母都是供电局的领导干部,所以居住在市中心的高档别墅区,和晓晓的母亲和暴发户继父同住一个社区!
所以,尽管和晓晓和曾寿谈了那么多年,但晓晓却从来没有迈进过曾寿家门口半步,也没有见过他父母一面。
直到这一回再也无法避免了——因为她要成为曾寿的新娘了。
第一次见到曾寿妈妈的时候,晓晓便被她那奇异的脸庞给怔住了!
她是一位相貌畸形的老女人,五官轮廓非常粗糙,鼻子嘴巴耳朵眼睛一个个都像是用尖锐的斧头刀子劈出来的,而且还少劈了几刀。
04.
晓晓和曾寿婚礼宴席的当日,并没有看见妈妈和那个暴发户的人影,曾寿的爸爸也不在。
因为今天同时还是暴发户吴寿和曾寿爸爸的生日,而且还是五十九岁生日——根据中国传统“过九不过十”的习惯,五十九岁便要当成六十岁来庆祝,因而显得格外隆重。
不过这一习俗只适合于大活人,如果一个人死了后要做冥寿六十岁的话,依旧是要等到足岁才行。
晓晓真没有料想到,妈妈居然都没过来参加自己的婚礼。
虽然多年来母女俩的关系一直处理得不好,但自己毕竟是她唯一的女儿啊,一个女孩的终生能够在几次婚礼上充当主角啊?
晓晓的伤神与失落不是常人所能体会到的,那是一阵钝刀子剜在左心房的切肤之疼,宛若锋利的针尖划过娇嫩的舌头。
婚礼上请来的秃顶司仪口吃非常流利,用词也比较得体,但晓晓却依旧认出他来了,而且知道他做婚礼司仪只不过是个兼职而已:因为他的主职是葬礼追悼会上的司仪——是的,十年前晓晓爸爸去世的时候,就是他一手主持的。
司仪的祝词全部说完后,曾寿在给晓晓戴戒指的时候,还不小心将她的无名指给划破了。
而且那戒指还特邪门,在珠宝店试戴的时候,还戴得好好的,今天是怎么回事呢,无论如何使劲,硬是戴不上了。
曾寿尴尬地耸肩笑了下,朝他母亲询问了一句道,“要不,就戴在她食指上吧?”
“荒唐!”曾寿的母亲一声阴气十足的呵斥道,“你何时见过大活人将戒指戴在食指上?只有死人才戴食指的!”
没办法,晓晓只好咬咬牙,忍痛让曾寿将戒指戴在了自己小一号的无名指上,就如同一个彪形大汉戴上了一副专为小孩子打造的枷锁。
闹洞房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象中的热闹与喧嚣。
大概因为曾寿自小以来就内向自闭吧,朋友没几个,即使零零星星过来的三五人,也都是阴沉着脸,半天憋不出半句话,那面部僵持的表情哪里像是来闹洞房啊,分明就像是过来为死者默哀的——不过这也难怪,都说看一个人是什么性格,只要看看和他交往的朋友就知道了,臭味相投便称知己,自古皆然。
好不容易拉拽出一位哥们出来飙歌,那家伙却唱出一首《死了都要爱》,声音却有气无力得像是刚刚从医院挂完点滴回来。
曾寿的母亲对这位仁兄选唱的歌名非常不满意,整张脸像就是一张褶皱的烟盒。
晓晓也觉得难受,于是想外出上个洗手间透透气。
刚一走出客厅,晓晓居然发现那位为自己主持过婚礼,也为爸爸主持过葬礼的秃头司仪居然还在!
他怎么还没走?因为按照正常的逻辑,一般司仪都是主持完典礼,拿完到手的报酬后便会走人离去了,他…….为什么…….居然还在此?
…….甚至,他是人……还是鬼?
因为晓晓看到他戴着一个黑色斗笠,斗笠下方还垂落着一个红色蝴蝶结,绝对非正常人的装束。
“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那秃头司仪用一种非常低沉,却震烁灵魂的声调说道,“一个关于你爸爸去世的惊天秘密。”
“啊?关于我爸爸去世的惊天秘密?”晓晓脚底一阵冰凉,然后是躯干,脊梁,头部,乃至全身上下每一寸肌肤,每一个毛细血管。
“你爸爸死在的那家机械厂,就是你妈妈现任的丈夫吴寿开办的。”那秃头司仪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从牙缝间滑落出来的。
“什么?”晓晓整副神经系统高度紧张了起来,“那你的意思是……?”
“你爸爸去世的那天,是吴寿故意将工厂的电源总闸打开的,你爸爸的电笔也是他提前偷换做过手脚的,”秃头司仪继续叙述着说,“因为他暗恋你妈许久了,却一直苦于得不到手……”
05.
晓晓没有来得及听完,也无需再听下去了——
她当即做了一个决定,今晚不再和曾寿洞房花烛夜了,转而走向那个吴寿的住所。
门铃摁响后,黢黑得胜似包青天的女菲佣,以一种非常不标准的普通话说道,“太太刚刚服侍完吴先生睡觉后,就出远门了,吴先生今天的生日宴会可真够热闹的啊,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了……”
酩酊大醉了?那更好!简直是求之不得!
晓晓于是支开了菲佣,然后从厨房里操起一把明晃晃的菜刀,还嫌它不够锋利,又在玄武色的磨刀石上擦了十几个来回。
一路小心翼翼地踮着脚尖,战战兢兢地推开了吴寿居住的主卧间。
高档席梦思上果然熟睡着油肠肥肚的吴寿,他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头颅耷拉在床角像是一具木乃伊——很显然是喝高了。
房外一轮清冷的月光,被斑驳的窗棂撕成一块块形状不一的碎片,无力地垂落下来。
在朦胧月光的投影下,室内的家具和日用品都显得那么地缭乱,一件件突兀嶙峋的,如同美术展览馆里的静物雕塑,冻僵着人们脆弱的感官。
这是晓晓头一遭有要杀人的欲望,此前自己可是连只鸡都没有杀过啊!
虽然室内温度不足零摄氏度,但晓晓的手心里全是湿漉漉的汗珠。
人死了就活不过来了,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常识;杀了人是要偿命的,这也是傻子都明白的道理……那么,自己还要不要下手呢?
在百转千回的思想挣扎后,终于——晓晓决定还是横下心来,当然要,当然要亲手杀了他!
想想这个可恶的老男人是如何谋害爸爸,破坏自己家庭的吧!为什么不亲手结果了他呢?这种人也配留在世上吗?
“你还过六十大寿?那就让明年的今日成为你的冥寿吧!”
晓晓这一刀子下去直刺吴寿的心窝,准心毫无偏差,力度和角度恰到好处,对方甚至都没有来得及一声哀鸣,便魂归黄泉了。
浆红色的血液蘸染在晓晓雪白的婚纱上,也飞溅在晓晓嫩滑嫩滑的脸上。但晓晓却笑了,恣意而释然地笑了,自从爸爸离世后,她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地大笑过。
06.
坐在派出所那生铁般冰凉的板凳上,晓晓微微张开自己发紫的嘴唇,然后开口道:“警察同志,我坦白,我认罪,吴寿是我杀死的,我对所有的罪行供认不讳!”
晓晓的声音如同梧桐秋雨般淅淅沥沥,深沉的尾音中伴随着些许的颤栗。
“其实人并不是你杀的,”一位瘦到分不清是皮包骨头,还是骨头包皮的警察说道,“因为早在你下手之前,他就已经死去了,你杀死的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啊?”晓晓心头一阵猛惊,“那他是死于酗酒过度么?”
“不,是你妈妈杀死他的,”那警察同志又说,“你母亲在她酒里下毒了。”
“她为什么要下毒?”晓晓头脑里一片糨糊了,“她不是一直很爱他的吗?”
“你太幼稚了,你妈妈爱的人不是吴寿,”由于多年来和妈妈的隔阂,晓晓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眼前这位警察了,“她只爱他的钱财。”
“那你的意思是,”晓晓心头难得腾升起一阵暖流,“她心里还是有我爸爸的?”
“不,”那警察又是严肃得像是块花岗岩一般,“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他!”
说完后,他便用手指了指派出所的大门外。
门外走进一位手上带着镣铐的蓬头男子——晓晓一看:居然是那位秃头司仪!
“是的,这一切都是他的精心布置,”干瘦警察又说道,“你爸爸的离世是他的套局,而不是吴寿,他让你妈在吴寿的酒里下毒后,还怕不保险,所以又用谎言刺激你过去杀人。其实他喜欢的也不是你妈这个人,否则你爸爸刚去世的时候,他就不会眼睁睁看着她嫁给吴寿了,他图谋的是吴寿的巨额家产…”
事情的原委居然如此,迷雾的缭绕中竟会还包裹着这样一层阴暗的外衣……?晓晓的头脑里一片轰鸣,自己居然成了一颗被人利用的棋子?
晓晓的思绪全部紊乱了,二十多年来对于人性,人情和人格的看法全然颠覆了,她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自己还能够相信谁,还能够坚守什么。
“不好了,”从隔壁办公室跑进一位女警察,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刚刚接到电话,一位叫做曾寿的新郎官在洞房之夜苦苦等待新娘未果,手握一根电线寻短自杀了……”
晓晓脚下一软,四肢瘫痪在地,顿然失却了知觉。
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了,空间仿佛消失了,天地的运转仿佛静止了,体内的新陈代谢仿佛停滞了……
07.
其实晓晓一直不知道的是,曾寿也是今天生日;
其实晓晓一直忘记了的是,妈妈同样是今天生日。
明年的今日,不单单是吴寿的冥寿,也是妈妈和曾寿的。--完--